隐私政策
上海卓卓辰星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01MAK46DLB9P,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保护。本政策说明在您登录和使用鳞片AI医疗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时,相关个人信息如何被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以及您如何行使个人信息权利。
本公司是本系统的服务提供者,也是本政策项下唯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和政策主体,依法决定本系统内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承担相应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医疗机构可能是本系统的客户、合作方或用户所属单位,但不是本政策的共同主体。
一、适用范围与处理原则
1.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网页端、移动端、接口或其他接入方式注册、登录和使用本系统的场景。本系统主要服务于医疗行业用户,并可根据具体功能向患者或公众提供智能导诊、报告解读等人工智能辅助服务。
2. 我们依据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处理个人信息,限定明确、合理的处理目的,收集与业务功能直接相关的最少信息,并采取与数据敏感程度和风险相适应的保护措施。
3. 本政策中的“您的信息”包括账号与使用信息,以及您主动提交或经合法授权提供的健康医疗信息;“医疗数据”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病历和相关业务数据。您提交他人信息前应确认已取得相应授权或具备其他合法处理依据。
二、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
具体收集范围取决于您使用的模块、账号权限和实际操作。若某项信息并非实现相关功能所必需,本公司原则上不会要求您提供。
三、信息使用目的
相关信息可能用于以下目的:
- 创建、验证和管理账号,执行实名身份认证、单点登录、权限控制和会话管理;
- 提供病历处理、医疗质量控制、临床辅助、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任务协作和系统管理功能;
- 生成必要的访问和操作日志,满足医疗质量、病历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审计和责任追溯要求;
- 识别和处置故障、攻击、越权访问、数据泄露及其他安全风险,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 在获批准的范围内改善功能、评估模型质量或开展统计分析;此类场景应优先使用匿名化、去标识化或脱敏后的数据;
- 履行法律法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和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的职责。
当处理目的、方式或信息种类发生实质变化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将依法重新告知,并在适用情况下取得相应同意。
四、医疗数据处理规则
1. 医疗健康信息具有高度敏感性。本系统按照医疗机构配置的组织、科室、岗位、患者关系和业务任务实施访问控制,并保留必要的审计记录。
2. 病历数据应当保持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病历的建立、修改、查阅、复制、封存、保存和销毁,应当依照医疗卫生法律规范、本公司服务规则及用户所在单位适用的管理制度执行。
3. 用于诊疗以外的科研、教学、产品改进、模型训练或对外合作时,应另行确认合法处理依据、完成必要的伦理或内部审批,并根据场景采取匿名化、去标识化、脱敏、权限隔离等措施。
4. 如发生紧急情况,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处理个人信息的,将按照适用法律处理并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5. 登录用户对本政策的同意仅针对其本人账号及使用信息,不当然构成患者对其医疗健康信息处理的同意,也不替代医疗机构依法应履行的患者告知、授权或单独同意程序。
五、人工智能与第三方模型服务
1. 本系统可能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信息抽取、病历分析、质控提示、文本生成或辅助决策。为实现功能,系统可能处理您提交的提示内容、业务上下文、模型输出和必要的调用日志。
2. 在本地化模型能够满足需求时,本公司优先在受控环境内处理。确需调用外部模型或云服务时,本公司将评估服务提供方、数据类型、处理目的、存储位置和安全措施,签订数据处理与保密约定,并依法履行告知、同意或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义务。
3. 未经批准,不应向外部模型输入能够直接识别患者身份的信息或完整病历。允许使用的场景中,也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并尽可能进行去标识化或脱敏。
4. 人工智能输出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仅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参考。人工智能软件不得冒用或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不得违规自动生成处方。
5. 本公司默认不会将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医疗健康信息用于公共模型训练。确需使用用户数据进行模型优化、微调或评测时,将另行说明数据范围、处理目的和退出方式,并根据法律要求取得相应授权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八、存储地点与期限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存储于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将按照法律要求履行安全评估、认证、标准合同或其他程序,并单独告知和取得同意。
2. 个人信息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和满足医疗、审计、安全及法律义务所需的最短期限内保存。账号信息通常保存至账号注销或授权关系终止后符合法定和审计要求的期限。
3. 病历、电子处方、互联网诊疗过程记录及其他医疗资料,按照适用的医疗卫生规定、本公司数据管理规则及相关医疗档案制度保存;如属于互联网诊疗场景,还应遵守相应的最低保存期限要求。
4. 超出保存期限后,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因诉讼、审计、调查或法律要求需要继续保存的,将限制为必要目的使用。
九、数据安全保护
本公司及接受本公司委托的技术服务提供方将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身份认证、基于角色和岗位的最小权限控制、敏感操作复核及定期权限清理;
- 传输和存储保护、密码与密钥管理、数据脱敏、备份恢复和安全删除;
- 访问日志、操作审计、异常行为监测、漏洞管理、恶意代码防护和应急响应;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供应链与第三方安全管理、人员保密与安全培训;
- 对敏感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和高风险处理活动开展分类分级保护及必要的影响评估。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法律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向受影响个人告知事件情况、可能影响和处置建议;法律规定可以不告知的除外。
十、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您可以就本人的个人信息行使知情、决定、限制或拒绝处理、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注销账号以及要求解释处理规则等权利。
您可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反馈渠道或系统管理员提交申请。为保障账号和医疗数据安全,处理请求前可能需要核验您的身份、岗位和申请范围。对于无端重复、超出合理限度、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涉及医疗档案法定保存义务或法律规定不能响应的请求,本公司将依法说明理由。
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也不影响基于法定义务、医疗服务管理或其他合法事由继续开展的必要处理。
十一、未成年人和患者信息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医疗健康信息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医疗服务需要,向其监护人履行相应告知并取得所需同意。
授权用户不得因为能够访问本系统而推定拥有患者信息的任意使用权。患者信息只能在明确职责和合法目的范围内处理,不得用于与诊疗、医疗管理或依法批准事项无关的活动。
十二、政策更新与联系我们
1. 为适应法律政策、医疗行业规范、系统功能或数据处理活动变化,本政策可能适时更新。发生重大变化时,将通过页面提示、内部通知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并在依法需要时重新取得同意。
2. 如对个人信息处理、患者隐私、数据安全或本政策有疑问、投诉或建议,可通过下列渠道联系: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01MAK46DLB9P。
联系渠道:本系统内的反馈入口或系统管理员。
投诉处理:本公司将在核验相关信息后及时处理;如您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向有权的卫生健康、网信或其他监管部门反映。
主要参考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 如涉及互联网诊疗,同时参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规定